关于上饶中学体育馆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1792.07㎡;拆除原木地板,新建塑胶地垫,面积305.37㎡;挖除入口平台处下陷地面并重新找坡铺花岗岩,面积61.2㎡;内墙面全部重新刷乳胶漆;平屋面重做防水,面积655.2㎡;更换不锈钢内天沟约190m,及舞台设置气排球场、舞台边做拦网bat365、增设三张乒乓球桌、增设储物柜、更换破损屋面板等。
七、请上饶中学按照《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51号)要求,加强项目前期工作,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。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,严格控制投资,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。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、会议、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。
八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,请按照《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51号)的有关规定,及时提出变更申请,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,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。
九、请上饶中学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依据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、土地使用、资源利用、安全生产、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。
十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要求,严格执行“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”的安全生产“三同时”制度,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。
十一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,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,向我委申请延期。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,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。国家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执行。